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根据《意见》,到2016年底,广东5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17年底,60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18年底,66.5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部相对贫困村出列。
按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2014年不变价)的标准,全省农村70.8万户176.5万人为相对贫困人口。按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2014年不变价)、相对贫困人口占全村户籍人口5%以上的标准,全省2277条村为相对贫困村?!兑饧非康鳎桨锓黾性谄独Т迥诤头稚⒃谄独Т逋獾钠独丝?,做到全员受益、全员脱贫,不落一人。目前,广东共有万余名驻村帮扶干部正在进村入户,精准识别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根据工作部署,精准识贫摸查数据将于6月底汇总上报。
《意见》明确,各级财政对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按人均2万元安排财政扶贫投入,资金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包括扶持就业、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创收能力、资产收益扶持、扶贫贷款贴息及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对丧失劳动能力低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意见》着重指出,要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适当增加基层网点和下放业务权限,创新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针对贫困户需求特点发展创业、助学等各类扶贫小额贷款业务,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支持贫困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扩大互助资金试点村范围,有序推进扶贫互助社建设。
《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村拿出部分村集体资产收益用于支持村内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脱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林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确权入股,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依法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土地、房屋、农业设施、林地、林木及扶贫到户资金项目等资产作价入股,按股分享经营收益。
实施脱贫攻坚八项工程 构建“1+N”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实施八项工程,打出政策组合拳。目前相关部门正围绕《意见》,结合八项工程制定配套政策,着力构建扶贫攻坚“1+N”政策措施体系。
每户至少1人入合作社
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兑饧芬蟠罅Ψ⒄骨蛱厣?,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鼓励贫困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林)场和种养大户,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按其意愿,每户至少1人能进入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务工。
大力实施旅游扶贫开发,建设历史文化旅游名村、森林旅游小镇和森林人家。创新贫困地区林农扶持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
加大“互联网+精准扶贫”扶持力度,扶持建设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扶贫试点县(市、区)。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
实施劳动力就业扶贫工程?!兑饧非康鳎跃鸵滴枷?,深入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就业促进计划,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施“家门口”就业计划,在有条件的镇村创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等。公益性岗位如道路养护、园林维护、山林看护等,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口就业。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互通
实施社会保障扶贫工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互通平台,实现动态监测、资源共享。
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园中心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
补助在读贫困户子女生活费
实施教育文化扶贫工程。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含技校)、大专实行生活费补助。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国培计划和省级示范培训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落实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
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病救助范围
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扶贫工程。落实政府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健全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高支付比例,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补助。
到2018年,力争实现相对贫困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站,扶贫对象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贫困地区人口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建老人公寓集中安置五保户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程。以长期居住在危房且危房为唯一住所的农村分散供养五?;Ш徒ǖ盗⒖ㄆ独Щ氐?,实施危房改造。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直接拨到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制度。
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居住危房的五?;О才湃胱【蠢匣?;未能安排入住的,可建设简易老人公寓集中安置。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任务。
200人以上的自然村道路硬底化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省在下达用地指标时对贫困地区所在地级以上市予以倾斜照顾,并由各市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实施通贫困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项目,重点推进贫困村200人以上的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建设。
实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有条件的地区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不愿意搬迁或转化为护林员
实施人居环境改善扶贫工程。巩固易地移民搬迁成果,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零散分布的贫困户,实施插花搬迁;对没有搬迁意愿的少数贫困户,探索以生态补偿方式让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就地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组织自建自管。